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2014年,青岛市村庄(社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90%以上。 12日记者从环保局获悉,青岛市政府与黄岛、城阳、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6个示范区(市)政府签订了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示范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整治的目标为2014年,全市50%以上的涉农社区、村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驻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集聚型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并投入使用。整治社区、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