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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抢嫖客逃亡六年老家落网
  • 2013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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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通讯员 刘海青 车璐 记者 刘腾腾) 6年前,女子李某来青后,在同居男友的唆使下开始卖淫。但这份收入很难维持两人的开销,为此,李某又在卖淫的同时与男友对嫖客实施抢劫。案发后,李某的男友落网,但李某却一直潜逃。3月11日,崂山警方获得线索后,在李某位于吉林的家中将她抓获。
  2007年9月,29岁的吉林人李某离婚后独自一人到青岛打工。在火车上,她认识了大她12岁的同乡王某,并在此后多次得到王某的照顾。心存感激的李某对王某产生了好感,两人很快便同居了。但到青岛两个多月里,两人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身上的积蓄所剩无几。在王某的提议下,李某在山东头的出租房内当起了卖淫女。但是靠卖淫获取的钱财仍很难维持两个人的生活,王某再次提议,让李某在卖淫时对嫖客实施抢劫。
  2007年11月23日,李某将一名中年男子徐某带至出租屋内,王某趁机出现,手持木棍对徐某进行殴打,至徐某后背、腿部多处轻微伤,抢劫200元钱和诺基亚手机一部。案发后,崂山警方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但李某当晚便不知去向。崂山警方为此先后三次到李某的家乡吉林洮南市进行摸排,但李某的家属都不清楚李某的去向。
  今年3月8日,民警获取重要线索,李某已回到吉林再婚,嫁给邻村一位残疾人。崂山公安分局南窑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立即安排三名追逃民警再次来到吉林。经过三天布控守候,在李某家中将她抓获。
  经审讯,李某对2007年伙同王某实施抢劫一事供认不讳。案发后,李某四处潜逃,因没有经济收入只得回到老家嫁了人。害怕自己罪行暴露,李某对丈夫隐瞒了犯罪事实,平日很少出门,也不跟家人联系,没想到最终仍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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