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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信息已全国联网
异地信息同步更新,可在属地接受处理
  • 2013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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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13日讯(记者 董钊 实习生 赵琳琳) 山东的车辆在省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同样要接受处罚。13日从省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我省在全省联网的基础上,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异地违法行为可在机动车所在地接受处理。
  “在外地交通违法,不用接受处罚,因为没有联网。”之前,不少驾驶人这样认为,也有个别驾驶人抱有此侥幸心理逃避处罚,现在这种做法行不通了。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在被纳入全国联网的“六合一”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我省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山东的驾驶人可在当地缴纳全国的异地罚款。“比如司机开济南牌照的车在北京被电子眼抓拍,以前只能到北京处理,全国联网平台建成后,司机可就近在济南缴纳罚款。”
  “在外地的违法信息,可以在省内实现同步更新,如果逾期未处理会影响审车。”交管部门表示,实现省际违法信息交换后,省内车在省外违法,或外地号牌车辆在济南违法将难逃处罚。
  全国联网后,交警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也更加规范。所有现场处罚,交警都不能直接接收罚款,将一律要求违法驾驶员前往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在执法站进行的处罚,司机或去银行,或使用银行POS机缴纳。

及时变更信息 是国际惯例
  目前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对驾驶人信息变更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香港规定驾驶人信息变更必须在72小时以内申报,否则将被罚款2000港币;英国驾驶人地址变更后,如不及时告知,会受到1000英镑罚款。
  据了解,截至2012年12月底,我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6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到2023万,其中汽车保有量为1122万辆,汽车驾驶人数达到1729万人,这些数字连续多年在全国“领跑”。   本报记者 董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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