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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今年底——
八成以上乡镇医院配中医医师
  • 2013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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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13日讯(通讯员 解伟 记者 赵艳虹) 13日,记者从枣庄市卫生局获悉,卫生局将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在常见病与多发病的防治中应用中医药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枣庄市2013年度卫生工作会议提出,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计划”,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中医医院为龙头、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加大重点中医药专科建设力度,对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做好“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和“治疗感冒首选中医药”试点工作。
  到2013年底,在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在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按门诊量计算)达到总服务量的8%以上。
  根据会议要求,到2015年全市所有区(市)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水平。同时按照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要求,将中医药科室建设、中医药服务提供列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力争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区(市)都有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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