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项保卫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措却引发各种争议
电商征税:要公平还是要生存
  •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记者 仲爱梅
  3月7日,国税总局发布了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这一办法的出台,被视为“网店征税”的前兆。
  一旦“网店征税”落地,谁将为这笔多出来的款项买单?是网店本身,还是消费者?网店征税,动了谁的奶酪?
  电商纳税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眼下,它更是在传统零售业和电商业间引发了一场“公平论”和“生存论”的博弈。
>>淘宝潜规则 小店不开发票
  按照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按照国税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记者调查发现,各大商场、品牌产品等商家的网上商城、网上旗舰店通常会主动出具发票。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等自主营销型的B2C网商平台,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但是在以个人卖家为主的淘宝网上,很多店主却并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有的甚至无法出具发票。不开发票俨然已经成为淘宝购物的潜规则。
  “不好意思,能开发票么?”11日,记者在网上选购了一款新安怡食物蒸煮一体机,再三比较之后,选中了一家双钻级网店,理由很简单:在保证正品的同时,该店售价要比其他网店便宜近百元。然而,当记者要求开发票时,得到的答复是“开发票可以,但要补交90块钱作为税金”。记者注意到,补交税金后这款小家电的价格已无任何优势。
  在另外一家主营外贸服装生意的淘宝小店,面对记者开发票的要求,店家明确表示,不开发票可以在原价基础上再打95折,如果坚持开发票的话,“只能不卖”。
  店主解释说,因为自己没有实体店面,无法提供正规发票,“虽然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找别人帮忙开发票,但本小利薄,不值得。”
  “网上购物一般是不会主动提供发票的,如果顾客坚持要发票,通常是加上税点后由买家负担。”一位淘宝卖家告诉记者,通常挂在淘宝上销售的产品价格并没包含税费,如果买家需要发票,就必须提前说明并支付税金。“举个简单的例子,原价160元的商品,开发票的话,可能需要再加20块钱左右。”
  被调查的10个淘宝网店中,主动提出可开具发票的一个都没有,被要求开发票后表示可以提供正规发票的有两个;从商品类别上看,能够提供发票的多为家电、数码等交易金额较大、质保期长的商品,而服饰、化妆品、食品等,可以开发票的很少。
  然而,不开发票虽然省钱,却为消费者维权埋下了隐患:在近几年的“3·15”消费者投诉中,网络购物一直高居榜首。
>>网店征税 传统零售业的鼓与呼
  然而,真正引发人们关注和热议的,并非网络虚拟发票本身,而是这一举措背后可能传递的信号:已经喊了多年的“网店征税”或将成为现实。
  “对网络交易进行发票管理,是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一个重要前兆,国家有可能会加速相关的纳税试点和政策出台。”中央财大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认为。
  浙商证券经纪分析师赖艺蕾也认为,《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出台施行,主要目的是为征税做准备。
  联系到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商超连锁企业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等人的提案,人们更有理由相信:网络虚拟发票是在为对网店征税做铺垫。
  “我国的C2C电商存在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假冒产品充斥等现象,给行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管理体系。”“税收部门应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对C2C的税收监管。工商部门加强商家资质监督,质检部门介入电子商务的质量监督,从产业链源头建立监督机制。”张近东在两会提案中建议。
  而王填在其关于“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的提案中也表示,对于网络零售税收政策上的宽松,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按照其提供的数据,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这巨大的税源、费用流失主要是因为对网上销售没有立法,各级税务等职能部门没有可依循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王填建议。
  如果说张近东、王填们等零售业内人士的建议中透着股“为自己代言”、“打压竞争对手”的嫌疑,那么,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两会上提到自己的网购遭遇,表示曾遭遇第三方配送公司拒绝上门送货、两次买到的擦窗器质量都不过关等,让外界嗅到了有关部门决心“加强网购市场监管”的味道。
>>生存惶恐 小卖家迟早会等到这一天
  如果网店征税成为现实,将触动谁的利益?毫无疑问,一直享受“免税”红利的网店将首当其冲受到冲击。
  “一家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小店,在减去进货、人力、硬件和营销等各种成本后,一年可以获得10万元的净利润。而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和城建税等共计9.41万元后,净利润只剩下5900元。”这是张近东、王填等人在今年“两会”上抛出“电商征税”提案后,反对方在网上虚构的一个淘宝卖家交税的案例。
  这个案例虽然有些夸张,但切中了网上许多中小卖家的要害:别看网店销售额不低,实际利润很微薄,只能靠不缴税和物流价差来赚取一点可怜的辛苦费,一旦网店征税政策落地,很可能就难以为继。
  “征税可能对那些原创卖家的生意影响不大,毕竟他们本身的利润空间就比较高,但是对像我们这样的非原创卖家来说就不一样了:因为销售的不是原创产品,网店之间的同质化竞争十分激烈,低价往往是吸引客户的唯一手段。利润已经很微薄了,如果再加上税收成本,真不知道还如何维持。”谈到“网店征税”,济南的淘宝卖家阿紫很担忧。
  2006年,因为怀孕辞职回家的阿紫在淘宝开设了化妆品小店,经过这些年苦心经营,小店已经做到了“皇冠”级别,每月销售额都能达到数万元。阿紫的心里很明白:她的小店之所以受青睐,除了商品保真之外,价格便宜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一直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很多商品往往加价几块钱就出售,做活动时甚至可能会平价进出。”
  “不涨价怕难以维持,涨价怕失去客户”,这是许多处于淘宝金字塔底端的小卖家的共同心声。然而意外的是,作为买家,不少消费者也对可能出台的“网店征税”忧心忡忡。
  “与实体店相比,上网购物的最大好处就是方便、便宜。如果网店也要征税的话,是不是意味着网上的商品都要涨价、我们再也买不到实惠的东西了?”网购达人兜兜说道。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多位淘宝店主坦言,“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开始征税,所有卖家都会想尽办法把这部分成本转嫁到价格上。
  最新的消息是,针对这些争议有关人士称,征税主要针对B2C电商公司,或者平台入驻公司。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网店征税 三大难题 本报记者 仲爱梅
  网店征税,征,还是不征?这其实已经不是个问题:因为作为企业,不交税是违法的。
  没有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事实上,即使是淘宝和马云,也不敢公然与征税叫板,只是表示“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
  抛开何时该征的问题不谈,仅从技术角度而言,如何对这些浩如烟海的小电商征税,的确不是个容易的事。
  首先,电商与传统的店商不同,多是店主以个人身份开店,并没有按照企业形式进行注册,而中国现行法律条文中又没有对电商纳税的相应规定和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对这些个人网店应该以什么形式征税?征税税率多少比较合适?是“一刀切”还是应设计适当的税收优惠,对营业额较小的商户设立免征额,超过免征额的再根据营业额大小来进行征收?
  其次,网购没有空间限制,个人网店不仅遍及全国各地,网上交易也没有固定地点,跨地域交易十分普遍。如果征税的话,该怎么界定纳税对象的属地?具体而言,应由哪一级别的税务机关负责?需要征哪些税种?
  第三,网络交易“无纸化”。传统凭证追踪审计便失去了基础,卖家的真实营业额应该如何核实?表面上看,税务部门可查经营者银行往来资金确认营业额,但实际上有些淘宝卖家为了提高“信用”,自己掏钱“刷”销量,这部分虚假销售额如何去核实?另一方面,如果有企业或拥有实体店的个体卖家想要对其网店的销售额隐瞒不报,税务部门又该如何调查取证?
  最后,诚如淘宝所言,淘宝是很多年轻人创业的摇篮,征税从来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是为了让整个行业走上更加规范的道路,那么,征税之后应如何给电商,特别是中小卖家带来切实的利益?
  以上问题,我们拭目以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