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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车型不符,开套牌、未年审、装可拆卸牌架的客车
涉四项违法,司机被记39分
  •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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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4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郭硕)套用其它车辆号牌、准驾车型不符、违规安装牌照架、车辆未年审,14日,山东高速交警支队诸城大队在青兰高速收费站查处了这么一辆客车。该车司机崔某因此被记39分、罚款4400元,创了该大队的查处“纪录”。
  为了保证高速交通安全,近日,诸城大队在青兰高速辖区收费站严查来往客车。14日上午,一辆青岛牌照的11座面包车来到高速公路辛兴收费站前,民警例行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这时发现日照司机崔某的驾驶证为C1证,并不能够驾驶只有A1、A2、B1证才能够驾驶的11座中型客车。
  在随后的检查中,民警又发现该车使用了可拆卸牌架,随即查出该车正悬挂的车牌并不是原车牌。崔某说,这车牌是他捡来的真车牌,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才给自己开的车安上了。面包车的原车牌就放在车上。“我们在拆卸假牌照时,发现牌架上已经落满了灰尘,可见这牌照应该用了一段时间了。”民警说。在随后的检查中,民警又发现该车已经年审脱审了近一个月。
  担心崔某使用别人的车牌后,可能会产生很多违法记录,但民警查询后发现,崔某平时驾驶套牌车十分小心,被套车牌一条违法记录也没有。
  崔某将被罚款4400元、记39分。驾驶证也被警方暂扣,需要等到崔某回驾驶证发放地车管部门重新考试,通过考试后持相关证明到大队领取驾驶证或向大队申请将驾驶证转交当地车管部门。
  14日下午,民警告诉记者,未按规定年检,需要罚款200元,记3分;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罚款2000元,记12分;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罚2000元,记12分。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还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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