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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前后市民扎堆投诉
消保部门倍觉“维权乏力”
  •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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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孙婷婷) “3·15”是消费者权益日,14日,记者了解到,每年3月15日前后,都会接到大量投诉,工商部门也会出现维权乏力的情况。有市民称,消费维权工作应该做在平时,不能像过节一样扎堆。
  2012年10月,德城区的刘女士跟团出门游玩,旅游过程中,导游要求刘女士必须消费达到一定数额。“旅行回来后发现,自己花费80元购买的纪念品,在德州居然只卖5元钱。”刘女士说,由于是异地消费,最终“投诉无门”,只得作罢。
  “出现消费纠纷,已经到了商品最后的流通环节。”德州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产品在摆到货架上之前,需要各个部门共同监督,才能更加有效的减少纠纷。
  在市民维权过程中,有超过七成消费者因维权花费时间、精力等,选择了吃“哑巴亏”。“即便有这么多消费者不投诉,每到3·15前后,我们也是忙得焦头烂额。”德城区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为了应对投诉潮,每年“3·15”权益日,工商部门都会联合质监局、旅游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在商场、广场等门前设置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
  “维权不应该像过节一样,监管应该常态化。”市民齐女士说,2月中旬,她在一家手机卖场购买的手机,使用不到两周就出现黑屏,前后跑了好几趟手机卖场,最终也没能解决问题,“真希望平时各个部门都可以监管起来,不再出现到3·15这一天,大家扎堆来维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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