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3·15”,年年在春天相遇。 今年“3·15”,我们关注百姓餐桌。“民以食为天”,本报派出四路记者,赶赴泰安东西南北边远的村庄,探访农村食品消费安全问题。东至岱岳区范镇,西至东平县银山镇,南至新泰市放城镇,北至泰山景区大津口乡,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遁形。 作为社会人,我们每人都是消费者。而往往我们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扔掉,或者自认倒霉,很少能拿起法律武器,向不法侵害说“不”。 在“3·15”这天,政府、企业、媒体、社会组织……全社会目光凝聚在一起,表达消费者共同的期望:我的权益,我做主。这是信心,是目标,更是承诺。 (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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