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网店有车,撞伤他人就是不赔 |
这“老赖”被拘十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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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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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纪 真
本报3月14日讯 张某驾车撞伤他人后被判赔偿11万元,他有赔偿能力却拒不履行判决。近日,威海高区法院对“老赖”张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2011年秋天,张某驾车从小区驶出,就在左转驶入机动车道时撞到了路边行走的孙某,导致孙某骨折住院,住院期间孙某共花费医疗费11万余元。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威海高区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孙某共计11万元,虽然服判认错,但张某一直拒绝赔偿,甚至销声匿迹。11万的医疗费着实不是个小数目,无奈,孙某只好向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威海高区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张某以开网店为业,有一定经济收入。制定了严密的执行方案后,执行法官首先将张某名下车辆查封,并成功扣押、拍卖,获得价款4万余元。随后,责令张某申报个人财产,态度蛮横的张某不仅拒绝申报财产,还扬言就是没有钱。因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威海高区法院决定对张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以促使张某积极理赔。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强制力,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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