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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消费陷阱 主动积极维权
  • 2013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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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去超市购物已经是一种最常见的消费行为了。超市经常会推出特价、打折、抽奖、送礼等优惠活动,消费者在尽享购物快乐的同时,还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消费陷阱:
  虚假打折。在节日期间和换季时节,一些超市频频出现“换季特卖”、“节日特价”的招牌,所销售的这些商品,不少是即将超过保质期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以及一些有瑕疵的家具、家电等,有的甚至采用明降暗升的手法,使消费者最后买到的打折商品甚至高于原价。
  提示:消费者面对“降价热潮”要保持清醒头脑,对食品、化妆品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要特别留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
  告示陷阱。经营者无论以多低的价格出售商品,都不能推脱对售出商品的三包责任。有的超市利用部分消费者不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出“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店堂告示或声明,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了不公平交易条件。
  提示:《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在购物当中,如发生消费纠纷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电话。
提醒您注意这些消费陷阱!
  1、保暖率低于30%,却宣称是保暖内衣。
  2、玩弄科技新名词,混淆概念。
  3、PH值、耐洗色牢固、耐汗渍色牢度不合格。
  4、含有“偶氮染料”。含有该物质的服装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如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且潜伏期可能长达20年以上。
  5、宣称某些特殊功能,提高销售价格。
  6、服装因质量等问题需要更换时,遭营业员拒绝。
  7、不如实标明珠宝首饰的名称、等级、产地。
  8、不将珠宝的真实身份写在发票上面。主要体现在介绍时是一个品牌、等级,而给消费者却是另一种,有的甚至未做任何标示。
  9、珠宝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如脱色、加工不精致导致钻石脱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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