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得出一条重要结论,就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我们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我们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们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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