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3月17日讯(记者 李德领) 17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获悉,菏泽民营医疗机构将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对于取得较差考核的民营医院或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目前,菏泽民营医疗机构已超过100家,民营医疗机构以其经营机制灵活、融资渠道多元化、市场开拓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等优势,满足了人民群众日趋多样化、多层次的就医需求,成为菏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此次活动将分别从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和安全、优质服务等方面考核,各县区按照属地化原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部署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服务”活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考核为“一般”、“较差”等次的民营医疗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缓校验、降低或撤消医疗机构等级、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理以及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 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授予“诚信医院”荣誉称号,符合“人民满意医院”考核评价标准的纳入其考核范围。凡申报“诚信医院”荣誉称号的,不论医疗机构规模、等级,第三年度均由市卫生局组织考核验收。“诚信医院”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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