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通讯员 楚燕平 记者 赵树行) 滨州人吴某盗窃邻居的电脑后,不仅没能最终得到电脑,还遭到失主的勒索,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吴某与李某租住在同一个院子内的不同房间。2012年11月17日下午,吴某路过李某的房间,见门没锁,里面也没人,便心生歹意。随后,吴某进屋将李某床头上的笔记本电脑盗走。 2013年1月27日早晨,吴某接到一个男子电话称,其通过鉴定知道吴某用的电脑是偷来的,此人称是专门查这类案件的工作人员。吴某一听露馅了,就赶紧承认了盗窃电脑的事情,并答应归还电脑。当天下午,吴某又接到该男子电话,该男子称被害人发现电脑里的照片被删除了,已经决定要起诉吴某。过了一会儿,该男子又打来电话说被害人要八千元的赔偿金,要不然就报案。 吴某很害怕便答应了,但要求见见被害人,被该男子拒绝。吴某心生怀疑,无奈之下想到去公安机关求助。经公安侦查发现,给吴某打电话的男子就是失主李某。原来电脑被盗后,李某到隔壁吴某原来租住的房间,发现其手机保修卡被撕碎扔在房间的角落,李某便怀疑是吴某偷了自己的电脑,于是从房东那里打听到吴某的联系方式,开始勒索吴某。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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