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崔洋洋 通讯员 闫冰 赵飞飞) 15日上午,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民警抓获一男子,据该男子供述,自去年10月份至今共盗窃电动自行车40余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15日上午10时,由临淄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与雪宫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便衣巡逻队巡逻至临淄城区某路口时,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随后对该男子进行跟踪,当跟踪至临淄某饭店时该男子欲打车逃跑,民警将其拦下并表明身份。经盘问,该男子邱某承认当天早晨在临淄区某医院内盗窃一辆电动车,后将电动车以500元价格出售给临淄某村村民商某。 根据民警掌握的信息,商某,女,临淄人,在淄河河滩某村闲弃的房屋内养鸭。商某在去年的一起摩托车盗窃案中有销赃嫌疑,民警早已将其纳入视线当中。15日下午,由临淄刑侦大队和雪宫派出所民警组成的抓捕队迅速行动,兵分三路对商某实行抓捕,并查获被盗电动二轮车19辆,三轮车2辆,自行车2辆。 据邱某供述,去年10月,他在临淄城区主要医院及附近生活区等地多次作案。至今,共盗窃电动车40余辆、自行车2辆,并以每辆200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邻村村民或熟悉的亲戚朋友。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在停放电动车时,要尽量选择有摄像头或者有人看守的停车场,不要随意停放,同时停车落锁,锁上电机锁后再固定好车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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