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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家庭服务业,最高担保贷款额可达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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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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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家庭服务业的,最高担保贷款额可达10万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创业地最高担保贷款额可达10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最高担保贷款额可达8万元;其余符合条件人员最高担保贷款额可达5万元。经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担保贷款额可达200万元,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担保贷款额可达300万元。 各县(市)区创新工作方式,可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直接存入指定的商业银行,自动提供相应担保。人社、财政、经办银行三方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人社部门负责做好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微利项目核定,协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定呆账损失、落实贷款贴息;经办银行负责贷款审核,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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