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犯案时到底是15岁还是19岁?
两组证据矛盾,骨龄测试界定嫌犯年龄
  • 2013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沙宗超 梁昭) 冠县一男青年因发生争执用刀将对方捅成重伤,审理时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其作案时19周岁,但嫌疑人供述作案时15周岁。因双方证据都无法推翻另一方,只好进行骨龄鉴定,断定作案年龄为15周岁。 
  2012年10月26日下午5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晓兵因故与冠县定远寨乡村民赵某发生争执,冲动之下,张晓兵连续用弹簧刀捅刺了赵某左胸部、左腰部四刀,致其重伤。当日晚上,张晓兵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2年12月20日,该案移送到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侦查卷宗时发现,该案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但对于犯罪嫌疑人张晓兵的年龄有两组不一致的证据。一组是公安机关采集的户籍证明,显示张晓兵是1993年3月14日出生,作案时为19周岁;另一组是张晓兵的供述、父母的证言、其父亲提交的出生证明和本村同龄人的证言,综合证实其为1997年3月14日出生,作案时为15周岁。张晓兵的年龄到底是15岁还是19岁?这将直接影响到对他的量刑。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随即复核了犯罪嫌疑人张晓兵及其父母的言辞证据、询问了同龄证人,到县计生委、乡计生办、乡派出所调查收集了相关书证。结果复核的书证显示,犯罪嫌疑人作案人的年龄为19周岁,采集的证人证言则证实其作案时年龄为15周岁,但任何一组证据都不足以推翻另一组证据。为了彻底查清张晓兵的确切年龄,冠县人民检察院遂通知侦查机关做骨龄鉴定。 
  今年2月,骨龄鉴定结论证实,张晓兵测试时的骨龄年龄为17.4±1岁。冠县人民检察院据此认定,张晓兵在2012年10月26日作案时的年龄为15周岁,依法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并以此向法院提起公诉。(文中涉及未成年人,嫌疑人系化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