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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菏泽创建120家“人民满意医院”
服务、医术、医德、作风都是考核内容
  • 2013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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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18日讯(记者 李德领) 18日上午,菏泽市医疗管理暨“人民满意医院”创建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自2013年起至2015年,菏泽市卫生局将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三年内在全市建成120家“人民满意医院”。
  据悉,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均要开展“人民满意医院”创建活动。力争每年20%左右的一级医院(含民营医院)、30%左右的二、三级医院(含民营医院)达到“人民满意医院”标准,三年内在全市建成120家“人民满意医院”。
  活动的内容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优质服务”;抓好医疗核心制度,做好“质量一流”;加强教育指导,做到“医德高尚”;开展作风建设,做到“群众满意”。
  各医疗机构要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弹性排班,专家门诊全天服务和专家联合特色门诊,取消预约检查。三级医院应带头延长门诊时间,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而对于对极少数医德低劣的医务人员,如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执业资格。
  此外,各医疗机构还要把出院患者回访作为医疗延伸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患者满意度调查,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把患者满意作为“人民满意医院”的衡量标准。
  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考核评价方法的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考核评价组,听取医疗机构汇报,实地查看有关资料档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召开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满意度调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以及随机抽取的住院患者,分别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卡进行社会满意度评价。评价医德医风满意度,五项综合满意度都要达到85%以上。
  对各有关医疗机构考核评价时,须注重“一票否决”项目的把握。医德医风满意度调查须对门诊、住院病人、出院病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满意度测评,须大于等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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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都要开展优质护理
  本报菏泽3月18日讯(记者 李德领) 今年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要在100%病房开展,县级医院在50%以上病房开展,确保群众得到安全、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
  护理工作与患者接触最直接、最连续、最密切、最广泛,直接影响患者看病就医体验。省卫生厅近期将出台《山东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贯彻力度,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今年,菏泽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要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要在100%病房开展,县级医院在50%以上病房开展。
  在加强医疗机构运行监管,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6月底前集中力量摸清机构底数,逐一复核所有已经审批的基层医疗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或违规执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此外,5月底前,全市完成创建60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任务,力争今年创建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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