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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岛海域将能开捕亲虾
可捕期为3月20日至5月10日
  • 2013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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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冯 琳 报 道
□通讯员 赵奎林 董洪刚

  本报3月18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石岛支队获悉,20日,我省南部海域包括石岛在内的海域内亲虾正式开捕。亲虾管理工作3月20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亲虾管理所称我省南部海域,是指北起荣成市石岛、南至日照市岚山头范围内的禁渔区线内侧海域。亲虾可捕期为3月20日至5月10日。禁止使用严重损害亲虾的拖网、三重流网、小围网进行捕捞作业。为保护春季亲虾和鲅鱼资源,今年要求捕捞亲虾渔船主机功率不得大于73.5KW。
  参管渔政机构将及时发放亲虾证旗,保证渔民合法作业。同时,海上抽调中国渔政37013、中国渔政37503、中国渔政37504、中国渔政37502、中国渔政37518、中国渔政37068船六艘渔政船,组成海上执法编队,负责禁渔区线内海上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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