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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拼客收双份钱属违规
交管部门:合乘、拼载收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显示的费用
  • 2013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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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张汝树) 18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说,他从淄博客运中心打车去新华街,出租车司机在没有询问其意见的情况下,在李先生上车后又招揽了一名顾客和他一同乘车,而且两个人的打车费用并没有按照远近或者AA制收取,而是每人都按照各自的里程正常收费。
  据李先生介绍,15日他从外地返回淄博到达客运中心时,因为想快点回家,就选择了打车。可是当李先生选择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有另一名想打车的市民前来询问,出租车司机在没有征询李先生意见的情况下,就让那一名乘客也上了车。
  “那名乘客是个女孩,当时也着急回家,而且上来了我也不好说什么。”李先生说,“但当时司机根本没有询问我的意见,就让她上了车,这就让我心里很不舒服了。”而且,据李先生介绍,他本来以为司机会根据他们两个人住处远近不同适当收费,或者两个人AA制收费,“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司机收取的是两个人正常打车的费用,我从客运中心到新华街计价器上是15元,司机就和我要了15元,虽然是先送的我,但这样收费也不合理吧”。
  记者随后就此问题咨询了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投诉科,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淄博对于合乘、拼载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他们一般建议出租司机不要拼载。但如果拼载或着乘客合乘时,司机收取的费用超过了计价器显示的费用是不允许的,属违规行为。上述司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样的规定。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出租车司机收取超过计价器显示金额的费用时,交管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暂扣车辆营运证,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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