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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弹弓钢珠专打车窗盗窃 |
犯罪嫌疑人不到5个月砸毁28辆轿车,盗得3万余元财物 | |
- 2013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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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焦健 孙慧瑶 通讯员 程韦华 王慧) 用弹弓和钢珠球打破车辆玻璃进行盗窃,不到5个月累计共砸碎28辆轿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价值3万余元。1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捉拿归案。 15日凌晨1时50分许,四宝山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曹一村生活区西区出入口时,发现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戴着口罩、帽子,形迹可疑,遂对其依法进行盘查。该男子发现巡逻民警后骑摩托车加速逃窜,民警迅速追捕将其抓获。 到案后,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拒不承认其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专案组民警提取了其相关痕迹物证与诸多盗窃案件的现场物证进行对比,并在市局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确定了该男子系多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的嫌疑人。 据了解,去年10月底,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无意间从网上看到使用弹弓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作案方法,便购置了一把弹弓及大量钢珠,在上夜班回家途中,多次窜至张店区、桓台县与高新区临界地段、高新区卫固镇、四宝山区域附近的生活小区及乡村干道,选择中高档轿车为作案目标,累计共砸碎28辆轿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价值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在停车时应该把车停在有保安或有监控的地方,这样也会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力;建议给车安装辅助报警装置,即使犯罪分子砸碎玻璃,也立即能引起车主及周围人的注意;不能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特别是不能放在明面上,包括座位、前后挡风玻璃下方、仪表台储物格、左右门储物格、排挡储物盒、后备箱等,这些位置都是盗贼在盗窃前重点观察的位置;即使是没有钱的包也不应该放在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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