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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不再是开餐馆的前置条件
  • 2013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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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济南市环保局积极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除了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外,还取消了餐饮服务许可的环评前置条件。
  据了解,市环保局此次简政放权的内容共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将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排污许可权由现行市环保局审批下放为各县(市)区环保局审批,今后,市环保局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另一部分是取消部分许可事项中涉及到的环境保护前置许可要件,具体为餐饮服务许可中“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餐饮服务项目的环评审批意见,不再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刘红杰 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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