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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存放半小时,就收费1元?
市民质疑收费过高,物价部门表示价格可由超市自行决定
  • 2013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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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超市营业时间都免费供顾客停车。
本报记者 陈伟
  14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在某超市购物时,将电动车停放在车辆存放处。半个小时后回来骑车时,看车人向其索要1元停车费,张先生质疑超市看车费太高。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停车场产权如属于超市,停车价格可自行决定。
  省城的超市自行车停放点收费如何?16日、17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电动车停半小时被收费1元,顾客有些不高兴
  12日晚,市民张先生来到泉城路一大型购物超市,将电动车停放在超市的车辆存放处。然后他就去超市里转了转,买了一些洗化用品以及一桶花生油,前后花了30分钟。
  但是等到张先生拎着东西来到车辆存放处,想要骑电动车离开的时候,看车人却要收取1元的停车费,这让张先生有些不高兴。
  “当时存车时,看车人并未告知要收费,只是给了我一个号码牌,作为存车的凭证。”张先生说,如果当时知道停车要收费的话,他可能就不会去超市了,直接去小区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了。
  对于超市车辆存放处该不该收费,市民们意见不一。市民郭玉良告诉记者,他支持收费,因为在超市的车辆存放处里,很多车都不是顾客的,而是附近上班族的。
  “如果不收费,就会出现社会车辆大量停放,从而导致购物市民的车辆无处存放,毕竟车辆存放处的容量也是有限的。”郭玉良介绍说,因此,超市应该加强对于车辆存放处的管理,收费就是一个重要措施,但是具体收费价格多少,物价部门还需要规范。

6家大型超市,只有2家收车辆存放费
  16日、17日,记者走访了省城6家大型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在营业期间免费开放存车处,只有2家超市收取费用,都是1元。
  16日上午10点钟,记者来到解放东路一家超市,门口的车辆存放处不大,但是已经存了不少车辆,由于无人管理,停车秩序稍微有些混乱。
  超市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存放处存车,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但尽量不要乱停乱放。
  随后,记者来到了花园路一处大型超市,在超市门口偏东位置的存放处,看车人告诉记者,在此停车每次1元,不限时间,他们这里存车很规范,一旦车辆丢失的话,他会负责寻找和赔偿。
  而在泉城路一家超市,存放电动车同样收费1元,但是看车人介绍说,由于泉城路的客流量非常大,他们会尽力看好存放处的每一辆车,但是如果车辆丢失的话,他们会及时和派出所联系,但是不会赔偿。
  记者又相继走访了经二路、纬十二路以及北园大街的3处超市,工作人员均表示,在每天早晨9点至晚上10点之间,顾客可以免费停车,但是如果超出这个时间范围再来停车的话,每辆车按照每小时1元—2元钱的标准收取。

物价部门:存放处产权如归超市,停车价格由超市自行决定
  超市收取1元的停车费,到底有无明确规定?对此,1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济南市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的车辆存放处如果产权属于超市所有的话,停车价格由超市自行决定。
  “维护存放处也需要一定的费用,有些超市收取停车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价格也由超市自行决定,如果维护车辆存放的成本过大,收费相对会高,反之则要低一些。”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只要超市来物价部门进行明码标价申请,物价部门就无权对超市收取停车费价格进行监管。
  “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电瓶车、自行车存放费用,目前执行的标准仍然是1999年制定的每次0.2元,如果高于0.2元的话,就属于违规。”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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