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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普通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实践活动将与中考招生挂钩
  • 2013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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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三大类,全市2000余所中小学均要开展每年不少于10—30天的实践活动课程。另外,今年中学招考,初中学生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将被计入升高中分数。
  本报菏泽3月19日讯(记者 李凤仪) 初中学生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将首次被计入升高中分数。19日,记者从菏泽市教育局获悉,《菏泽市普通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根据《意见》规定全市2000余所中小学均要开展每年不少于10—30天的实践活动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课程计划中的必修课程,但是目前菏泽学校普遍开设得不太好,由于它是个新事物,学校既无设备也无所适从,这份文件的下达就是指导学校如何进行实施。”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表示,该课程宗旨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三大类。《意见》规定,学校要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队伍,尽可能多配备与该课程相关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教学辅助资料。
  同时,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的待遇、工作量计算标准、职称评定、考核奖励办法。对学生评价中,重点关注学生亲身参与实践的体验、收集分析利用信息的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等方面的评价目标。
  “今年中学招考,初中学生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将被计入升高中分数。”该负责人表示,对学生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占一定分值,下一步将会出台具体文件进行细则规定。
  此外,年底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各个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没有实施或者实施不好的学校将被扣除督导评估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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