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月一变化,三月大提升,年底见实效”。 道路改造工程方面,5月1日前要完成35条背街小巷改造工程,6月30日前完成14条背街小巷和5条主次干道改造工程,8月1日前完成聊堂路中段、光岳北路(转盘-高速路)、昌润南路等3条主次干道改造工程,10月31日前完成站前街、昌润北路、柳园北路(东昌路-建设路)、剧团路等4条主次干道改造工程,年底前全部完成道路改造任务。 亮化工程,市城区要在5月1日前完成东昌路、东昌湖的景观亮化工程;其他的工程要于“十一”之前全部完工,路灯工程与新建道路同时实施、同步完工。 环境综合整治,5月1日前完成市城区的73条道路的墙体美化、拆墙透绿、垃圾清除等任务。“十一”前完成其它道路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年底前完成所有道路和市政公共场所、湖河景区、单位庭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所有区域的综合整治任务。 本报记者 刘铭 张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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