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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幼儿园未公示就收书本费
物价部门称,从3月1日起,幼儿园收书本费属违规
  • 2013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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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市中区后龙窝庄的济南市ABC幼儿园是一家私立幼儿园,大班的孩子每人要交149元的书本费。   本报记者 宋立山 摄
本报记者 宋立山 孟燕 实习生 周昌
  近日,有多位家长向本报反映,孩子入托的幼儿园收取100多元的书本费。收费多是口头通知,没有任何公示,不少家长对收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对此,物价部门表示,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都不允许收取书本费。
 家长反映>> 幼儿园口头下通知,向家长收取书本费
  王女士家住济南大学西校区附近,孩子在后龙窝庄的济南市ABC幼儿园上大班。她说,前几天去接孩子时,幼儿园口头通知说,每个孩子要交149元的书本费。园方说一共有10本书。“149元钱倒不是很多,但是孩子这么小,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书。”王女士说。
  家住盖家沟附近的侯女士也有相似遭遇。她说,孩子在位于历山北路盖佳小区南区内的盖佳幼儿园上小班,19日接孩子的时候,老师通知说要交123块钱的书本费。去年秋季也交过100多块钱的书本费,幼儿园给了收据。“这次刚交了钱,还没给收据。每次收书本费都是口头通知,幼儿园也没有公示。”更奇怪的是,“上课时把书发下来,下课就收上去,学期结束才给。我也不知道发的什么书,定价是多少。”
  20日,在盖佳幼儿园门前,记者见到了不少前来参加小班家长会的家长。“最近收了123元的书本费,大班更多,一共有150多元。”市民刘女士表示,去年秋季也交了100多元的书本费,发了十多本书。
  “我家孩子那么小,发这么多书根本看不了,都浪费了。这次收书本费都是口头通知,也没看到收费的公示,这钱到底该不该收呢?国家不是有规定,禁止幼儿园收书本费吗?”现场有不少家长提出质疑。

 园方回应>> 收费未超书本定价,没有向家长多收费
  20日,记者来到盖佳幼儿园了解收取书本费的情况。幼儿园负责安保的工作人员说,负责人都已外出,他无法对此作出解答。幼儿园门口贴着幼儿园的办公电话,21日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接听人员自称是幼儿园的老师,称负责人不在,自己对收费及其他情况一概不知。
  随后,记者致电市中区后龙窝庄的济南市ABC幼儿园的朱园长。朱园长说,幼儿园确实在收书本费,大班发10本书左右,一共收149元钱,中班的书要多两本,而且里面还有一些学习工具,所以收的钱要更多一点。
  对于收费的合理性,朱园长解释说,不同的家长看法也不一样,一些家长反映,没有教材,给孩子上课的效果可能不好,所以园方才决定适当给孩子订一些书,而且园方是根据书本后面的定价收费的,并没有向家长多收费,“所以这并不是乱收费”。“这是私立幼儿园,不像公立幼儿园享受财政拨款,我们的托儿费本来就不高,如果再垫付书本费,实在有些负担不起。”朱园长说。

 物价部门>> 不管是何种幼儿园,都不允许收书本费
  历城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刘女士说,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的济价费字〔2013〕12号文件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问题。按照规定,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都不允许收取书本费。只能收取保教费(管理费、保育费、杂费、代办费合并为保育教育费)及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刘女士还提到,各级各类幼儿园需填写《幼儿园收费公示表》,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在醒目位置悬挂物价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幼儿园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将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凡未进行收费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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