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讯(记者 殷亚楠) 21日上午,济南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通报了2012年度各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情况。2012年全市多家单位参与,对各区(高新区)的年度户外广告整治与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等13项内容进行了考核,其中,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前三的历下、市中和槐荫三个区,均可获得200多万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奖励。 根据济南市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市城管局等单位参加,对济南市各区上年度户外广告整治与管理、景观照明整治与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等13项内容进行了考核,并对各区城市管理警务保障工作进行了考核。综合考核按千分制汇总,其中10项业务考核占70%,民意调查、媒体监督、社会评价各占10%,城市管理警务保障没列入千分考核。千分制考核成绩排名前三的区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 济南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将从市城管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中列支1427万元,对上一年度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奖励。完成任务的区可获得每区50万元的基础奖励,加上基础奖励,考核排名前三的三个区均可获得200余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城管局拨付给市公安局直属支队和各县(市)区、高新区按照各单项业务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这些奖励资金仅限用于城市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其相关保障工作,同时由市城管局负责对该资金二次分配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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