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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还贷有望按月划付
青岛将改进公积金还贷业务方式
  • 2013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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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1日讯(记者 邱晓宇) 2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在线问政时称,将改进目前的公积金还贷业务方式,并已经着手研究措施。按月划付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有望在青岛开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21日下午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就公积金贷款问题为网友答疑解惑。有网友提出,能否针对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开展按月划付公积金还贷业务?王春芳说,目前正在着手研究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王春芳介绍,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推行支取划付还贷业务,与网友提出的意见不同的是,现在的划付方式是在每年初将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年度还款额一次性划转至借款人名下的还款账户(如公积金联名卡),如年初划付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的公积金余额达不到年度还款额,将于年内的7月进行二次划付,以满足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还款的需求。这种划付方式是事先预划借款人的年度还款额,相对按月划付来说,是一种让利惠民的方式。但同时,一部分借款人在申请划转公积金还贷时,此前已以购房行为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致划付还贷时公积金账户没有相应的余额,希望以即时缴存的公积金划付还贷,对于这一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
  目前,在其他城市已经施行“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依据借款人上月实际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按月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到借款人还贷储蓄账户中(公积金联名卡),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不少网友认为这项业务的开展会极大地方便了借款人,避免借款人放着公积金不能动,反而要每月从工资里面拿出钱来还贷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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