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24日讯(记者 汪泷) 记者从济宁市招生考试中心获悉,3月25日,2013年高考考生体检工作正式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含春季及夏季)都必须参加县市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并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也可成立专门的体检站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的身体进行检查,提出体检意见,供考生在选报院校(专业)时参考。 考生参加体检的医院(体检站)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区招生办确定并公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站)进行体检。体检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等。其中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济宁市招考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考生,考生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应及时提前向老师或县市区招生办说明,由县市区招生办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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