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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排查107处监控揪出肇事司机
  • 2013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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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刘国强 王丽侠) 高唐县春长街贸易大厦附近3月9日发生一起事故,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伤者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民警排查107处监控、走访580余人次,9天后锁定了嫌疑人。
  3月9日0时35分,高唐县城春长街贸易大厦北侧300米发生一起肇事逃逸事故。高唐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赶到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现场没有发现逃逸车辆任何遗留物。民警勘察现场后立即赶到医院,了解到伤者为中年妇女,病情危重,在无法通知家属的紧急情况下,民警协调医护人员组织专家会诊,为伤者手术抢救,但终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事发路段路口监控正在改造升级,无法提供车辆通过信息,民警根据现场周边商铺监控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双排货车,与现场走访目击者描述相符。民警随后沿途调取监控,确定肇事车辆由天齐庙商城驶出。继续调取商城步行街监控确定,肇事车辆驾驶人于3月8日23时30分停车后进入好乐坊歌厅,3月9日0时30分独自驾货车离开。在吧台监控获取嫌疑人正面照片后,民警决定根据照片查找嫌疑人,同时通过车驾管系统排查白色双排货车,并继续根据货车行驶轨迹调取沿途监控,从车辆号牌入手以车找人。
  而后,办案民警又根据一家商铺的监控,识别出号牌前几位是鲁PVT。根据这条线索利用公路卡口系统模糊查询,发现鲁PVT1**号凯马货车于3月8日16时59分由赵寨子卡口进入高唐,车辆特征与嫌疑车辆完全相符,驾驶员的五官轮廓、穿着与嫌疑人相符,专案组据此认定:鲁PVT1**号货车有重大嫌疑。
  3月18日,办案民警找到车辆登记单位为山东某工程建设公司,并将肇事车辆扣留。同时对驾驶人肖某家属进行了政策攻心和多角度规劝。肖某迫于压力,于18日下午到大队投案自首。目前,肖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高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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