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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出台细则规范学前教育行为,制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幼儿园不能套用小学教材
  • 2013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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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24日讯(记者 李凤仪) 24日,记者从牡丹区教育局获悉,该局出台了《幼儿园常规管理细则》,从幼儿园设置与审批、队伍建设与管理、保育与安全、奖励与处罚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对全区128所幼儿园实行年检制度,经年检合格的方可招生。”牡丹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也进行年检,但是没有规定这么详细和数字化的指标,例如确保幼儿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等规定。
  同时,这次还有一个重大的改变,即明确规定了保障幼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幼儿教师在评选树优、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这是以往没有具体规定的。
  根据规定,实行以区为主、区乡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配备各类工作人员,在保育和教育工作中,要重视幼儿生活、卫生习惯的培养,确保幼儿每天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
  “以后幼儿园不能再套用小学教材了,拼音、数学等都不可以,严禁小学化倾向。”根据细则规定,要使用经全国教材审定委员会和省幼儿园教材审查专家组审查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不得搬用小学教材,坚决制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据了解,牡丹区现有各类幼儿园128所,在园幼儿3000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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