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24日讯(记者 梁敏) 22日,泰安人事考试中心发布通知,由于最终缴费人数未能达到规定比例,8个定向考录职位取消,其中4个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改报其他职位。另外,东平县公安局公安管理职位核减1个招考计划。 22日16时40分,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出《2013年泰安市公务员招考职位取消和招考计划核减情况公布通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和《2013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等有关规定,因最终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新泰市天宝镇定向考录、肥城市司法局基层所定向考录、肥城市老城街道定向考录、东平县地税局基层税收行政执法(定向考录)等4个职位取消,招考计划分别核销。 新泰市禹村镇定向考录、新泰市石莱镇定向考录、肥城市边院镇定向考录、东平县州城街道定向考录等4个职位取消,报考人员需要重新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计划分别核销。 另外,东平县公安局公安管理职位原计划招考2人,后核减1个招考计划。 经了解,《2013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明确提到,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泰安市各类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的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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