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蒋龙龙) 本报于23日报道的“一居民接到47520元补交电费通知书”目前有了新进展,高先生已聘请律师,准备通过司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居委会负责人称他们也聘请了律师,欢迎高先生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问题。 家住阳光小区的高先生3月12日收到居委会一份补交电费通知书,称高先生所在的3号楼4单元403的电表被人动过手脚,放置了专业的窃电装置,存在窃电行为,应补交电费和罚款共计47520元。随后,小区水电管理办公室拆除了该电表,并断电,这让高先生很窝火。 高先生称他去查看时电表已被拆卸,并不认识那个里面的窃电装置。小区水电管理办公室电工称窃电装置色相已发黑,已经放置了一段时间。 鉴于双方存在较大争议,目前双方希望通过司法手段解决问题。高先生称他已委托律师起草起诉书。居委会负责人称他们也找了律师来处理此事,欢迎高先生通过司法手段解决问题,“这样对双方都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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