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肖翔 □记者 李大鹏 报道
本报3月25日讯 25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芝罘区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邹艳来到烟台一中南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600名学生通过“班班通”,坐在教室里同时听法官讲课。 邹庭长举了很多案例来教育同学,其中一个是有关早恋的案例,很受同学们关注。张某和李某是同一学校的在校生,都对班里同一个女生有好感。有一天张某给女生的手机上传了张自己的照片,恰巧被李某看见了,于是两人就通过手机互相谩骂对方,后约定在某一地点对决。 这一天,张某和李某各带上十多个人,拿着棍棒等工具,一起到了约定的地点打起来,李某被打成了重伤。事后家长代孩子们赔偿了十多万元经济损失,张某等人也被判处刑罚,并且都被学校开除。 邹艳最后告诫说,同学们可能把案例当成故事听,其实他们都不是故事,每个案例的主人公都是付出了失去人身自由等惨重代价,甚至为此背负一生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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