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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参评条件
  • 2013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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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3年度全民健身十佳单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均可参评。重视体育工作,曾被评为县级以上(含)群体工作先进单位;拥有健全的全民健身规章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体育设施建设、活动组织和健身知识宣传;每天有固定的活动时间且不少于30分钟;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6次以上。 
  (二)2013年度全民健身十佳学校。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及驻威高校均可参评。要求重视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教学设施;按教学大纲规定保障体育课时;保证师生每天1小时的锻炼时间;年举办大型体育活动4次以上;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三)2013年度全民健身十佳社区。全市各城市社区均可参评。要求重视体育工作,有专项活动经费,有固定的健身场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体育设施建设、活动组织和健身知识宣传,每天有固定的活动时间且不少于45分钟,年开展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或单项群众体育比赛4次以上。 
  (四)2013年度全民健身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持证2年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长期担任晨晚练站点、健身队伍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工作负责人;业务指导水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积极宣传全民健身知识,每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体育活动或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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