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孟霏 报道 □通讯员 纪 真
本报3月25日讯 25日上午,高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宋某、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各罚款两万元。 2012年初,宋某、张某打算合伙购买挖掘机。因资金不足,二人合谋用信用卡透支。宋某托关系为张某办理虚假工作证明,以张某名义申请信用卡。取得信用卡当天,宋某到高区某装饰工程公司刷卡透支5万元。 银行屡次催收,宋某拒不还款,银行将二人告上法院。25日上午,高区法院审理认为,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宋某、张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十个月、一年,分别缓刑二年、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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