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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0万扶持水产养殖“样板” |
以奖代补,5至10家水产养殖单位直接受益 | |
- 2013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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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5日讯(见习记者 李超 通讯员 范元向) 近日,市财政局、市水利与渔业局联合印发了《淄博市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据了解,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由市财政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共同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并落实水产健康养殖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市水利和渔业局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项目实施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区县财政、水务(水产)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认定的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基地,由市财政局、市水利与渔业局授予“淄博市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公示牌,并奖补资金5万元。《淄博市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淄博市每年将有5至10家水产养殖单位直接受益,同时也填补了省内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奖励政策的空白,可以促进全市渔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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