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张汝树 实习生 王振) “接通电话,一听是我,对方就挂了”。25日,记者接到市民李先生投诉电话称,他所租的房子到期退房后,房东没有立即将当初的押金退还,事后多次与其联系未果。 据了解,李先生当初租住的房子在张店科苑街道附近,因为工作原因,房子到期后,他就重新租了一处,并提前与前房东打好了招呼,“为了让他早点找到新房客,我不到月底就搬家了,当初算好了,除掉电费还要退230元的押金。”李先生说。 李先生搬家后,与前房东联系退押金的事,谁知却一直联系不上他了,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日前,李先生从网上看到了房东贴出的招租信息,就按照信息上提供的新的联系方式打了过去,“房东接电话,一听是我,接着就挂了”。李先生气愤地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关民事诉讼律师,律师建议,像李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并提醒广大市民租房子时一定要按要求签订相关租房合同,以便事后维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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