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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租来车辆,连撞两人逃跑
被撞人一死一伤,肇事者已被刑拘
  • 2013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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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左进伟 翟菲) 醉酒后驾驶租来车辆将一名行人撞死后逃逸,情急中刮倒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致人受伤,弃车而逃。目前,沂源的孙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拘留。
  3月19日中午,沂源县某企业职工孙某,跟朋友一起喝酒后就到处打听租车公司准备租一辆车第二天开回老家。随后孙某跟朋友借了500元钱,从县城荆山路附近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当日下午5时许,孙某驾驶所租车辆经由荆山路开到瑞阳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行至儿童乐园西门附近时,孙某加大油门从右侧车道超车,等超过左侧车道的面包车后,孙某才发现一名由西向东横穿马路的行人已到车前,行人被撞出几米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孙某见此情景,驾车迅速逃跑。   
  撞人后的孙某慌不择路,在逃逸途中几次开车冲过路沿石。他驾车行驶至鲁阳九分厂北门附近再次撞上路沿石,当他想将车从路沿石外开回道路上时,却将前方顺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刮倒。当时,孙某驾驶的轿车已经有两个轮胎爆胎,于是便弃车逃跑。
  沂源交警大队鲁村中队两名民警正巧路过,看到了车祸现场并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得知孙某肇事逃逸后,两名民警立即驱车将逃跑的孙某抓获。为防止其再次逃跑,两名民警将孙某控制并带到大队事故科进行约束,没想到经讯问,孙某竟是两起事故的始作俑者。
  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孙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24.4mg/100ml,结果为醉酒驾车。被孙某撞伤的行人刘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逃逸过程中孙某又致一名骑电动车的人受伤。目前,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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