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孙蔚) 刚刚还是和自己的同事吃饭喝酒的张某,在回家的路上,自己酒驾发生车祸,而受害人正是此前刚同自己喝过酒的同事。近日,齐河县检察院依法对酒后驾车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3月12日晚上,张某与同事韩某等四人一起吃饭喝酒。三斤白酒下肚后四人分别回家。张某驾驶自己的轿车沿齐河名嘉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纬四路交叉路口处时,突然有一辆二轮摩托车从其左侧超车,张某见状赶紧刹车,因距离太近,与顺行在前的摩托车追尾相撞。张某见状遂驾车逃离现场。 到家后在其妻子劝说下,回到事故现场,得知被撞的正是一起喝酒的同事韩某,而韩某已当场死亡。张某对自己酒后驾车撞死同事的行为后悔莫及,遂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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