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将逐步取消集体户口中的家庭户 |
住房在哪里,户口就落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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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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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327/R03/R03_4113.jpg) | 26日,民警入户指导填写《“户房一体化”居住情况核对单》。
本报见习记者 李东沅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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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徐艳) 26日,记者了解到,自当日起日照将逐步取消集体户口中的家庭户,群众可直接将户口落户到居住地。这种“以房管人”的模式也让以往日照“以户口管人”的旧模式成为历史。 日照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于永红说,日照市一直实行单位或村居管理户口的模式,由于户口登记不规范,单位集体户中的家庭户及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人户分离、户口空挂等现象突出。这次实施“户房一体化”工程,就是在管理方式上逐步取消集体户中的家庭户,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集中规范登记,达到人户一致。 “通过‘户房一体化’还可以彻底查清日照市范围内实有人口的户数、人数及其分布情况。”于永红说,这项政策解决了一些因企业改制、破产,造成的户口无人管理、人户分离、户口空挂等问题。 家住日照市直一区的李先生是日照残联的一名职工,他们全家的户口就落在日照残联。26日,日照市公安局的户政民警来到该小区宣传“户房一体化”时,李先生根据民警的提示,第一个填写了《“户房一体化”居住情况核对单》。 “核对单上需要居民填写全家户籍的信息,实际居住地地址和单位领导签名。居民个人核实确认后,户籍民警通过上门核实属实的话,将会按照流程将居民的户口调整至实际居住地。”于永红说。 据介绍,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居民可以很容易地将户口迁移,而有住房(小产权房除外)但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或租住成套住房实际居住满五年的人员,也可由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派出所民警实地调查了解,确认情况属实后,将户口迁移至居住地派出所。 “同时,一个房屋地址只能落一个家庭户,严防借‘户房一体化’之机随意变动户口。”于永红说。 此外,依托“户房一体化”,日照公安局户政部门下一步还将对全市的门楼牌信息进行梳理核对,对从未编划过门楼牌的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编制,对已损坏或模糊不清的牌号逐一登记造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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