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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交车上乱丢垃圾现象,人大代表建议——
用法律法规约束乘客的手
  •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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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曾在新加坡公交车上拍到的禁令标志:吃东西罚五百,抽烟罚一千。
本报记者 宋磊 申慧凯 实习生 陈娇娇 许灵君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济南公交车乘客乱扔垃圾的现象,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济南市人大代表梁凡认为,乱扔垃圾屡禁不止,本质在于公民素质亟待提高。同时,济南市公交公司也以公司的名义,向广大乘客发出文明乘车倡议。
  人大代表:
乘客需提高素质
适当用法来规范

  济南市人大代表梁凡认为,在公交车上乱扔垃圾现象屡禁不止,本质是公民素质亟待提高,这是关乎乘客自身形象和城市形象的问题。
  “济南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十五个‘公交都市’试点城市之一,为济南公交事业大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梁凡说,“大而言之,这为济南整个公交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而言之,公交车内环境也必须跟得上。”
  梁凡认为,相关部门应立法保障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乘客自身素质必须要自觉提高,“现在我们可以先利用好现有的一些规定,在市民中搞好宣传教育。车厢内的车载电视可以增加以公交车内禁扔垃圾为内容的公益广告,每天滚动播出,使公交车上禁扔垃圾的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乘客自身素质必须要提高,并可适当地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但这需要进行充分论证。”梁凡说。
公交部门:
向乘客发出倡议
进学校社区宣传

  本报连续报道乘客在公交车内乱扔垃圾现象后,济南公交部门积极回应。
  27日,记者从济南市公交公司了解到,他们已经拟好对广大乘客的倡议书,将结合各个公交车队,推出不乱扔垃圾的倡议活动。   
  公交公司全体员工向广大乘客发出如下倡议:乘车时,请乘客自觉维护乘车环境;不要随手丢弃杂物;不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协助驾驶员维护好车厢内卫生。
  公交部门表示,维护好公交车厢内的卫生,是每一位乘客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希望每一位乘客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奉献社会、传播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传播者和实践者。
  同时,分布在济南各地区的公交车队将走进社区或学校,引导乘客关注车厢卫生,杜绝乱扔垃圾的行为。
□他山之石 公交车上饮食,在香港罚款两千
  2010年3月,杭州市就推出“无饮食车厢”活动,该活动从原先的6条线路推广到全市上百条,市民在公交车上吃东西、乱扔垃圾的情况得到很大改善。
  2012年5月,武汉市也开始推广“无饮食车厢”,上百位志愿者通过1个多月的志愿活动,使公交车上的垃圾总数下降至少三成。武汉市结合2012年推出的“无饮食车厢”活动,在2013年初,将原先的禁止“饮食”改为禁止“进餐”。
  在西安,根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乘客如果在车站、车厢及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或者在车厢内饮食,影响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行为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在香港,《地下铁路附例》规定,乘客不得在车厢内或入闸后饮食、吸烟;违例者可被罚款甚至监禁。在公交车上也有这样的提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车厢内不准饮食,违者罚款2000港元。
  在新加坡,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饮食处罚也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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