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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
私自砸墙改成门引其他业主不满
  •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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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3月27日讯(记者 范少伟) 永胜花园小区一业主私自把墙改了门,引起其他业主强烈不满,物业公司曾劝阻这户业主墙改门的行为,但没有成功。根据相关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能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好好的墙壁给砸出了门,居民们担心楼房结构成的安全。”25日上午,在永胜花园2号楼4单元,一位居民告诉记者。24日中午,2号楼4单元4楼一位业主在南墙上砸了个大窟窿。业主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曾进行劝说,但都没有制止这种行为。目前,这户业主在窟窿处安上了门,原来屋门被堵上了并刷了乳白色的漆。   
  记者敲开了这户业主的门,房屋正在进行装修,一位女士说她不是这个房子的业主,具体事情并不清楚,“房屋装修和改门是自己家的事,和其他人应该没有啥关系吧”。 
  “我们24日下午1点30分左右接到业主的电话,知道有位业主装修改门,很多业主不同意。”永胜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李爱民说,接到电话后他和另一位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把这户居民家的电停了,但这位业主仍然坚持砸墙改成了门。 
  “改变了墙体结构,会不会有安全隐患,小区里全都是东西方向的门,现在他把门改成朝北了,我们天天上下楼梯看着特别扭。”4单元的一位居民说。
  “如果对房屋的建筑结构进行更改,应该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建筑单位或原有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声明。”市建委装饰装修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说,而且必须要经过小区物业公司的同意才可以。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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