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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公安首发“微信通缉令”
5天时间收到各类线索140余条,其中有价值的线索有10余条
  •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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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赵磊)“国字脸、平头、中等体态……如果你发现了他,请第一时间告诉寿光公安!”3月21日,寿光市公安局利用其“寿光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一则“紧急通知”,向网友征集线索,缉拿一名偷车贼,首开全国公安机关利用政务微信发布“通缉令”协助警方破案的先河。
  “友友们注意啦!!!图中嫌疑中年男子白天盗窃小区电动车,该嫌疑人国字脸、平头、中等体态。友友们,如果你发现了他,请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告诉寿光公安!我们感谢大家的支持!”3月21日,寿光市公安局经过加V认证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一则“通缉令”,并且配有嫌疑人的图片。
  “微信通缉令”发布以后,微信信友积极提供线索,截至3月26日中午12时,寿光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共收到各类线索140余条,其中有价值的线索有10余条。线索中对于嫌疑人曾经到过的地点和地区有所提及,但是,现在还没有找到嫌疑人。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1月4日起,寿光公安探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安工作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与群众互动交流。公安微信是寿光公安信息化应用的一个“缩影”。自2010年以来,寿光公安大力加强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建设了城乡视频“天网”工程,成立专门的视频侦查队伍,以信息化应用提升了公安机关战斗力。2011年注册寿光公安政务微博,现在拥有30多万粉丝,2012年被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评为全国十大基层政法微博,列第九名。
  “对社会发布信息,每一条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把关,发布的线索不是涉密信息,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涉案线索,必须是需要公众给予协助的,必须经过领导严格签字审批。”寿光公安局负责微信运管的民警孙建伟告诉记者,寿光公安微信还有一个没有加V认证的内部账号,也是公安机关内部发布信息的快捷途径。目前寿光公安内部信友258人,近期,还评选了四级82人的信息员核心团队,通过这种方式发布嫌疑人图片信息等,进一步提高了巡防和盘查的针对性,同时调动了民警侦查破案的积极性。
  记者获悉,截至3月26日中午12时,寿光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的信友已达到1980多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群众、征集线索、问计于民,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12年,在山东省公安机关进行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寿光公安列县级公安机关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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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收集线索 成功破案三起
  自开通以来,寿光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向群众发布路况信息、防范提示、行政服务类信息203条,线索征集类信息6条。发布信息后,既能服务群众,又能获得群众提供的线索,还能让当事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时刻关注着案件侦破,群众非常支持。近期,寿光警方通过两个微信的信友提供的线索连续破获“白天入户盗窃”、“毒镖打狗”、“盗窃货车燃油”3起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白天入户盗窃”案线索由寿光公安加V认证的微信平台获取线索。
  2013年2月1日,寿光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一条消息:“紧急通知!——火眼金睛,蟊贼现形。此蟊贼在我市部分小区频繁出现,请各位信友擦亮双眼,一经发现,立即报警!!!信友们,行动起来吧!让微信大放能量的时刻到了!”
  这条公众微信发布后,寿光公安微信先后收到了“菜乡人老九”、“大腕”、“扒谷”、“夜色阑珊”等信友提供的有价值线索7条。随后,寿光市公安局根据这些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巡防的路线和重点,于3月14日上午在寿光市一医院门口将正伺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当场抓获。
  另外,寿光公安的内部微信平台与友邻县市区进行了线索共享、交流、互动,滨海公安借共享信息破获了流窜于寿光与滨海两地的系列入户盗窃案。
本报记者 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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