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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职员伪造信息骗贷12万
离职两年后事情败露,一审获刑5年
  •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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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刘素虹 匡德富) 受聘为银行信贷综合员后,男子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多人身份信息,先后骗取并侵占银行贷款12万多元。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王某,在离职两年后,还得为当年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记者胶州市法院获悉,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80后男子王某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参加工作,后来经亲戚朋友介绍,他于2000年来到胶州某信用社工作。在同事眼中,他是个精通业务、头脑灵活的人。可是,在信用社工作几年以后,整日接触大笔存贷款业务的他,竟慢慢滋生一种念头,幻想这些钱能够装进自己的腰包。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得到了某公司的个人信息薄,上面有多个用户的身份证信息。“有了这些信息,再动些手脚,不就可以办出来贷款了吗?”于是,王某冒用“张某”、“姜某”的身份信息,伪造户口本、婚姻证明、工资存折等手续,之后又利用自己信贷综合员的职务之便,编造贷款手续,2007年至2009年两年时间里,他先后共骗取银行贷款12万多元。
  得手后,王某于2010年从该银行离职,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以一走了之。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离职两年后,最终骗贷一事还是败露,他被警方依法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近日,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一审被胶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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