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见习记者 李清) 27日,记者了解到,日照的13家企业获得了“日照市诚信建设贡献单位”,46家企业获得了“日照市质量诚信先进单位”。 据了解,本次诚信单位的评选活动,在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进行了初审、媒体公示、并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意见。经争创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对在质量诚信建设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 评选活动活动由日照市经济发展促进会、日照市消费者协会和日照市诚信品牌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共同发起举办。 据介绍,近年来,社会对于质量诚信建设日益重视。质量诚信建设无论在产品质量,还是在服务质量等方面都上了一个大的台阶。通过开展质量诚信建设活动,使日照市各单位都能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了诚信服务效能,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诚信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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