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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企业社保费可银行代缴
可到就近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 2013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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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秦昕 通讯员 谭瑞耕 谭舒莲)28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市直参保单位职工社保费缴纳更方便了。参保单位不用再到社保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可到就近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为了方便市直企业参保单位缴纳社保费,同时提高社保工作效率,从4月1日起,建设银行潍坊分行与社保系统实时联网的“柜台代收社保费系统”和“企业网银缴存社保费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今后,市直各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用再到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可就近就便到附近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建设银行的企业网银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据了解,到建设银行办理的缴费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办理上述险种的缴费必须是当月或欠缴3个月以内的社保费,以及在职增员补缴和在职其他补缴的保险费。若要办理缓缴、欠缴3个月以上、减员补缴及退休人员补缴医疗年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调整工资需补缴养老保险等情况的缴费须到市社保中心办理。 
  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已经开通建行高级版企业网银系统的单位,可以通过建行的企业网银系统缴纳社保费。网银缴费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到建行营业网点打印“社保费专用收款票据。 
  市直参保单位到建行缴费成功后(指资金已打入市社保中心在建行的账户),如因故需撤销本次缴费,须到市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办理相关手续。建行网点代收社保费的日期为每月的1日至25日(含)。企业单位为每月的1日至10日、机关事业单位为每月的1日至15日,逾期后缴费系统自动生成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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