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李明华 通讯员 崔志恩 王金祥) 25日,德城区鑫佳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王女士称,因前期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委员会将其罢免,但物业公司拒绝办理交接手续。 王女士是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她称,因前期本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委员会将其罢免,但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时,物业办却称: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且通过后方可罢免物业公司。王女士表示前期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并未召开业主大会,所以解除合同也不应召开业主大会。希望尽快督促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维护小区正常生活。 德州市房管中心经调查了解到,该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因后期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的强烈要求和物业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对小区物业公司主任个别人员进行了更换,不存在“已经罢免物业公司”。 该小区物业纠纷已报告至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将会同街道办事处共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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