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李玉涛 通讯员 安蒙) 记者从日照市房管局获悉,自4月1日起,日照市房屋档案查询将执行新标准,其中个人查询房屋档案并出具产权产籍证明材料,每档每次为20元,较之前降低30元。 据悉,此次调整是基于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发出关于规范房屋档案利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于4月1日起执行通知中的标准。 自4月1日起,日照市的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房屋档案查询费:个人查询产权产籍档案每档每次10元;单位每档每次30元。 调整后,出具产权产籍档案证明材料费(含查询费):个人每档每次20元;单位每档每次50元。执行国家限购政策,个人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需出具无房证明(含证明缴纳契税、办理银行贷款)的,每档每次20元。出具办理户籍迁移的产权备案证明每份10元。 复制档案工本费:复印文字档案材料的,A4纸每张0.50元。复印档案图片、图纸资料每张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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