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28日讯(记者 刘来) 记者从泰安市卫生局获悉,2012年全市新农合总补偿支出11.8亿元,受益农民1795万人次。2013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元以上,力争实际报销比例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26日,记者从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泰安市新农合筹资额达到每人每年304.12元,参合农民372.21万人,全市总补偿支出11.8亿元,受益农民1795万人次。2013年,泰安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农民个人缴纳70元,以县为单位参合率力争达到100%,力争实际报销比例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此外,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试点县级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中标品种规格的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5元提高到30元;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科规范设置率、基层公共卫生指导团队覆盖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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