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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 |
将重污染天气分为重度污染、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三级 | |
- 2013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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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329/U03/U03_0024.jpg) | 今年2月27日,一场雾霾导致市区能见度极低。(资料片) 本报记者 张爽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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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8日讯(通讯员 王小鹏 魏俊文 记者 李运恒) 记者在滨州市环保局获悉,《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经滨州市政府同意出台并发布。方案根据持续重度污染天气、持续严重污染天气和持续极重污染天气分别制定了相应措施。 应急方案的适用范围指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于持续不利气象条件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污染相应分级数值(沙尘暴天气除外),并根据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空气质量为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天气。 滨州市将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至300范围时为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500以下范围时为严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时为极重污染天气。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滨州市已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同时,市环保部门会同气象部门,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市环保部门每日通过本部门网站实时发布各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数据及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情况时,将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市民发布相应应急信息,让市民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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